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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7-06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为确保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指示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与要求

  总体目标:保平安、保质量、保公平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安全、公正、科学的主题,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优化服务,努力维护高校招生秩序和考生权益,不断提高招生工作的满意度和公信度。

  录取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录取管理体制、组织体系及岗位职责

  (一)录取管理体制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会和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和在湘招生高校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高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中,由高校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对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实行监督,督促纠正违反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二)组织体系及岗位职责分工

  1、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负责统筹、指挥全省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对招生计划执行、录取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管,处理录取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2、录取现场指导监督小组及职责。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要负责协调、督促录取现场各部门、各环节工作的正常运转,全程跟踪、监控每一个流程的工作;负责工作运转中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异常情况的处理,研究处理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紧急情况。

  3、录取操作小组及职责。录取操作每个组设若干个岗位,实行组长负责制。具体职责如下:

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1

  录取管理组:负责录取资格审查及有关手续的办理;负责招生计划的调整;制定批量投档条件文本;审查批件投档考生资格;审查招生学校提交的录退意见是否合理,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部、外省院校艺术专业的录检;负责与各市州、招生院校的工作联络等。

  信息技术组: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场地计算机设备管理;负责网上录取系统软件维护;负责网络安全管理;负责招生录取信息管理;负责招生录取数据安全;负责招生录取投档操作;负责招生录取信息发布;负责网上录取院校技术指导;参与投档资格的审核等。

  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政策规定及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对监督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招生录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等。

  信访接待组:负责录取现场的信访接待和热线咨询等。

  行政秘书组:负责录取场地的安排和安全保卫;为录取工作提供后勤保障;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做好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招生录取宣传和舆情监控等工作。

  三、录取批次与时间安排

  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各批次录取的院校和时间安排如下:

  本科提前批:军事院校(含武警);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及政法院校的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边防管理等专业;航海类专业;省内公费定向师范生专业;其他院校,包括外交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上海海关学院、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招生、免费医学专业、需要政审面试的国家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专业)、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所有在湘招生一本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时间为7月9日至13日。

  本科一批:重点本科院校和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含二本院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中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高校专项计划、单科成绩优秀考生招生录取时间为7月14日至17日,其他本科一批计划录取时间为7月18日至26日。

  本科二批:参加该批录取的一般本科院校(含民办本科院校、职高对口招生本科专业〔省内公费定向师范招生专业除外〕)。录取时间为7月27日至8月5日。

  本科三批:本科独立学院(含独立学院的艺术、体育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7日至12日。

  专科提前批: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需要面试的航空乘务类专业;航海专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定向培养直招士官专业;其他类专业等。录取时间为8月14日至15日。

  高职专科批:其他有专科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含职高对口专科专业)。录取时间为8月16日至24日。

  各批次录取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四、主要工作流程及规则

  (一)招生计划调整

  1、正常投档前,招生院校核对在湘招生计划,如发现有误,须在本批次投档前与我院录取现场录取管理组联系。

  2、招生院校应在各批次、各科类录取结束前,根据超出预分计划录取的人数,将相应计划通过“高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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