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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识别和防范招生诈骗行为?

发布时间: 2018-08-07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实施,有效遏制了各种招生诈骗行为,家长和考生甄别诈骗行为的能力也有所提高,招生诈骗行为大量减少,但仍需提醒考生和家长在高校录取中加以防范。常见招生诈骗行为有以下几种形式:

(1)假冒招生工作人员进行诈骗。

一些不法分子假冒高校招生工作人员,吹嘘自己神通广大,诱骗考生填报志愿,之后又强调录取有难度,同时暗示自己可以帮忙,部分家长为了孩子的前途,只好出钱,从而上当受骗。

(2)故意混淆教育形式进行诈骗。

一些不法分子故意混淆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学历文凭教育、自学考试与普通高等教育的区别,声称只要花钱就可以读大学,结果等考生家 长出钱后,得到的不是普通高等教育录取通知书,而是自学考试助学班、成人教育辅导班、远程网络教育班等的录取通知书,这是一种比较普遍 的诈骗方式。

(3)声称可以低分高录进行诈骗。

招生骗子自称是高校领导或者是省招办领导的熟人,声称可以帮忙, 可以把低层次分数的考生提到高一层次院校录取,从而骗取钱财。

(4)编造所谓内部指标的谎言进行诈骗。

招生骗子伪造文件以及高校公章,声称手中拥有高校招生内部指标机动指标,考生想上大学,需要花钱通过内部指标录取。

(5)利用自主招生定向招生之名实施诈骗。

一些招生骗子自称可以搞到自主招生指标,花钱就可以上大学; 还有的骗子利用国家定向招生政策欺骗考生家长。

(6)非正当手段搜集录取信息,从而骗取钱财。

每年高校录取期间,有些骗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考生信息,将考生原本正常投档以及录取,说成是花钱打通关系,以此向考生家长骗取钱财。

为此,考生和家长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警惕:

(1)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新生是按照国家政策、院校招生章程、考生的分数和志愿,在全国统一编制的网上录取系统中进行的,并且经过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教育部备案。未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国家将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

(2)省招生委员会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招生中介服务。

(3)高校招生不会向考生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4)不存在公布的招生计划以外的所谓的内部指标。

(5)考生可通过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有的考生委托中学、高校或他人代为填报志愿,将自己的准考证、登录密码等信息透露给委托人,录取时发现与本人设想相去甚远,想修改志愿但密码已被他人篡改,追悔莫及。为维护考生本人利益,请务必妥善保管个人信息,更不要委托他人填报,否则后果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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