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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贵州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试大纲

发布时间: 2019-10-1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2019年贵州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考试大纲

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100分;即兴评述100分;形象及才艺展示100分;总分300分。

2.考试内容及要求

(1)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考生先进行一篇自备稿件朗读,然后随机抽取一篇指定稿件进行朗读。

考试要求:考生普通话标准,吐字准确明晰,语言表达流畅;朗读时情绪基调把握较好,具有一定的现场表现力;嗓音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2)即兴评述:考生现场抽取考题进行评述。考题范围涉及符合高中生认知水平的文化、历史、时政及社会热点资讯。

考试要求:思维、应变能力强;语言流畅;逻辑清晰;内容充实、健康;有见解,知识面广,文化功底扎实。

(3)形象及才艺展示:考生现场单独进行展示。形象气质包括上镜效果、身高形体、肢体协调性等;才艺展示包括声乐、曲艺、武术、体操、舞蹈、器乐等展示。

考试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和气质修养、上镜效果,声乐、曲艺、舞蹈、器乐或其它某一方面的才艺情况。

3.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参加专业考试(提前30分钟到候考区候考),专业考试结束后收复印件归档。

(2)考生须在进入考场前作好准备(衣着得体,不得化浓妆),考试过程中不安排换装、化妆时间。

(3)考生在才艺展示环节若需播放伴奏,须在进入考场前将伴奏音乐提交考务工作人员。考场提供播放用U盘储存mp3格式音频文件的设备;才艺展示所需乐器、道具由考生自备。不允许携带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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