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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2012年国防生招生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2-05-18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高校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在正常完成大学学业的同时,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并享受一定数额的奖学金,毕业后派遣到部队工作的青年学生。招收国防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是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的重要模式之一。

考入东北大学国防生的学生,既掌握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知识,又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是迎接世界军事革命挑战的军队建设急需的高素质人才。

一、报考条件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

(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二、报名、录取

(一)考生应在提前录取志愿栏目内填报东北大学相应专业国防生志愿。

(二)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工作同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所在高中通知为准)

(三)国防生实行提前批次单独录取(如未被录取,不影响其它批次普通院校正常录取)。

(四)被录取的考生将于7月中下旬提前开学,到部队当兵锻炼,具体安排等选培办通知。

(五)入学报到后,经复审复查合格后签订《国防生协议书》,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通知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三、2012年计划招生105名

四、有关待遇

(一)学生在校期间按照东北大学同专业本科生培养计划进行培养。

(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单独设班,相对集中住宿。每学年享受10000元国防奖学金(根据学业完成情况及学年表现实行浮动制)。

(三)学生在完成本专业学业的同时,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军政训练的主要科目将纳入教学计划。不能纳入教学计划的军政训练科目,将利用部分课余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实施。

(四)学生毕业时,凡符合毕业条件和部队培养目标并按协议到部队工作的学生,将获得东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分配到部队后即为军队干部,为期一年的见习期满后,(到指挥岗位或边远艰苦部队工作的学生,不实行见习期),下达任职命令,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授予中尉军衔。

(五)指挥类国防生毕业时不得直接报考或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将来到部队工作满规定年限可以现役干部身份报考。非指挥类国防生毕业当年可以报考军队急需专业的研究生,报考单位可以是军队院校或军队科研院所的研究生,也可以是军队设有选培办的普通高校的研究生。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要保留入学资格,先到部队工作2年,再返校攻读研究生,期间享受军队干部待遇。

注:有关事宜可咨询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东北大学、沈阳理工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电话:024-83678505联系人:叶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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