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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08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09-09-01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近日公布了2008年国防生招生简章,特别搜集整理以方便考生阅读,详细内容如下:

自2008年起,西南大学直接面向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招收培养国防生。

国防生是根据军队干部补充需要,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享受国防奖学金、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军队工作的青年大学生。包括从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和从普通高校在校生中选拔的培养对象。

一、报考条件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政治合格、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

二、招生程序

1、填报志愿。在提前批志愿栏中填报西南大学国防生及相应招生专业。填报志愿时间及要求,按相应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

2、政审、面试、体检。由省军区负责组织实施,与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同步进行。

3、录取。国防生录取与军队院校同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

4、签订协议。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学校、中国人民解放军驻西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选培办)、考生本人三方须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

三、培养管理

国防生在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教学内容的同时,选培办按规定对其进行必要的军政训练,有计划地组织到部队参观见习和实践锻炼。军政训练包括军政理论课、日常训练和假期集中训练,作为国防生必修课或者必选课计算学分,主要利用部分课余时间和寒暑假进行,训练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毕业时应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四、享受待遇

1、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由军队提供的每人每年5000元(人民币)的国防奖学金,其中包括学费、杂费共3000元,生活补助费2000元。国防奖学金标准调整根据解放军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有关规定执行。

2、享受国防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享受学校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但不得享受其他义务性奖学金。

五、毕业去向

国防生完成规定学业,参加军政训练,达到规定的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后,按协议分配到军队工作,由军队统一派遣。

毕业国防生的入伍手续和干部任命,由军队接收单位办理,在首次授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享受同等待遇。

国防生本科毕业当年,经军队批准后,可以报考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和军队签约高校的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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