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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08年国防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09-09-01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东南大学本科招生网近日公布了2008年国防生招生简章,特别搜集整理以方便考生阅读,详细内容如下:

1999年10月,空军与东南大学签订了《空军依托东南大学培养军队干部协议书》,成立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东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确定每年从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录取国防生,由军队资助完成学业,大学毕业后直接到部队担任军官。如果你想成为一名军人,又想得到名牌院校雄厚师资的教育,报考国防生是你明智的选择!它可以使你:

1、既可得到地方名牌院校的教育,又能享受到类似军校学员的待遇。东南大学属全国重点院校,师资力量雄厚,考生成为国防生后,不仅在东南大学进行学习,和其他考生一样得到高质量的教育,还能够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以及必要的军政训练。

2、增加一次被录取的机会。国防生采取提前批次录取。因此考生即使未被录取为国防生,仍然正常参加本科第一志愿及以后所有志愿的录取。

3、培养军人素质,提高综合能力。国防生在校期间,在不影响学习的情况下,军队为其提供必要的军政训练和军营实习锻炼,逐步培养其军人素质,提高组织管理能力,以适应未来部队的工作与生活。

4、提供经济帮助,改善学习条件。军队为每名国防生每年提供5000元的国防奖学金,用于补助国防生的学费、杂费及生活费,使其经济上更加宽松,可以全心致力于学习。优秀的国防生仍可以享受东南大学校内设立的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

5、提前选定职业,免除了今后毕业求职的后顾之忧。国防生在完成大学学业和军队规定的军政训练任务后,直接参军入伍到军队工作,成为一名解放军军官,无须再为求职烦恼。

国防生的概念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在校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并参加必要的军政训练,在完成规定的学业,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学位,达到培养目标后,办理入伍手续,任命为军官。东南大学主要为空军培养国防生,毕业后分配到空军部队工作。

国防生招生对象的报考条件

1、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2、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3、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当年八月三十一日)。

4、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主要要求:身高男生162厘米、女生160厘米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长-110)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每一眼裸眼远视力在4.6(0.4)以上,矫正视力在4.9(0.8)以上。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无传染性疾病和性病,肝功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无异常等。

国防生报考、录取的程序

1、报考程序。要报考国防生,需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填报招收国防生的院校和相应专业。按照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印制的《招生专业目录》查找相应的国防生专业代码,根据当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填写。当地将国防生列为提前招生的参加提前批次录取,不影响普通批次志愿录取,非提前招生省份,按报考的高校录取批次录取。考生成绩达到报考高校当地国防生提档线后,必须经通知参加当地省军区组织的政审、面试和体检。政审、面试和体检工作纳入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组织和管理系统,与之同步进行。

2、录取程序。国防生的录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军队和高校组成国防生录取小组,以第一志愿为主,综合考生统考成绩及政审、面试、体检等情况,依次进行录取。录取国防生的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报考高校划定的当地录取提档分数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审、面试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取为国防生。

3、录取后应办理的手续。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东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选培办)协同高校招生办将《录取通知书》、《空军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一式四份)寄给考生。考生家长作为签约考生的担保人与考生一起在《空军国防奖学金协议书》上签名。考生入学时持《录取通知书》到选培办报到,递交《空军国防奖学金协议书》,经核查无误,予以登记注册后,再到高校办理入学手续。

4、复审复查。国防生入校登记注册后,选培办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国防生复审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从事国防事业志向、身体情况及协议书签约等情况。复审复查合格者,确认国防生资格,选培办、高校签定《空军国防奖学金协议书》,并返还一份给学生留存。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按高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处理。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待遇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享受5000元的国防奖学金,其中3000元用于补助学费、杂费,2000元用于生活补助费。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除不得享受其它义务性奖学金外,享有与国家统招生同等的权利。

国防生在校期间的管理

国防生在校期间的管理以高校为主,选培办协助。国防生按所学专业、年级,编成相应的模拟班、排、连。选培办组织安排国防生进行军政教育训练。国防生在校期间要学习军政理论课,部分课程纳入高校教学计划。集中军政训练主要利用课余、双休日、假期时间进行。

国防生报考研究生的规定

国防生毕业当年经选培办审核批准,可报考军队院校以及军队驻有选培办高校的研究生。未报考或未考取硕士研究生的国防生分配部队工作后,根据工作需要,还可报考研究生。

国防生的毕业分配原则

国防生毕业后在服从组织分配的基础上,根据部队工作需要,按照专业对口、按需补充、保障重点的原则,在全军范围内(目前主要是空军)进行分配。服役年限按《军官法》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的待遇

国防生毕业入伍后,第一年为见习期,暂按排职(或专业技术14级)、少尉军衔确定工资标准,享受相关待遇;见习期满后,授予中尉军衔,按副连职(或专业技术13级)确定行政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及工资标准,军龄自毕业当年6月30日算起。首次评授军衔、评任专业技术职务、确定专业技术等级以及住房分配等方面,与同期入军校学习的毕业学员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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