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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德志导师自主招生的权力边界

发布时间: 2009-09-03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傅德志导师自主招生的权力边界

打虎名人,中科院植物所博导傅德志,铁下心来要收邓玉娇为弟子,让其硕博连读,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气势,引发一场网络的质疑潮。遗憾的是,大部分的质疑,都纠缠在诸如是否炒作之类的动机问题上,而屏蔽了事件核心所指:傅德志作为博导,招收硕博连读的学生,其中涉及到的导师自主招生的权力边界问题。

选拔研究生需要遵循严格的程序,一般来说,需要首先获得大学本科学位,然后进行研究生入考试,再获得复试资格,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50%,甚至有一些学校开始探索复试否决制,譬如南开大学。这种对复试的看重,给了导师一定自主招生的权力,尤其是一些名牌大学的热门专业,报名录取比非常高,甚至达到几十比一,导师自主决定的空间极大。当然,还有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况,就是破格录取,比如复旦大学的三轮车夫博士蔡伟,但极其罕见。而根据傅德志几篇博文的表述,肯定不是说,你邓玉娇现在直接来中科院硕博连读吧,我破格录取你了。而是计划争取5年内拿到硕士学位(期间用3-4年时间用于恶补高中、大学普通教育课程,进修学位课的大学已经做了一些选择;然后用1-2年时间做硕士研究生论文),8年内拿到博士学位。而所谓要定了邓玉娇,也只能说是让其温习功课,通过研究生考试,能够进入复试了,那就录定你了。

这里涉及的问题是?即便邓玉娇进入了复试?傅德志先生凭什么就录定了呢?我们是否许可导师具有如此之大的自主招生的权力?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作为一门自然科学,他不像人文科学那么抽象,泛化,不可把握,她有很多技术上的细节,最基本的科学素养是必须达到的,如果邓玉娇经过几年的恶补,即便通过了考试,在此方面也并没有现出高人一等的素质,而傅德志先生仍然录定了她,是不是对其自主招生权力的滥用呢?因此,问题是,究竟有什么办法来约束这种可能的权力滥用呢?

在欧美国家,导师的权力比中国的大的多,但很少见到有滥用这种自主招生权力徇私舞弊的。这其中的原因不难找出,其一就是他们有严格的惩戒学术舞弊的机制,确保个人之诚信。其二更重要的是,在欧美国家,学位往往对应着真实的学术能力,如果滥用自主招生权力,学生体现不出符合学位的能力,则导师的名誉和地位也会受到牵连。但在中国,显然不是这样的,学位并不必然对应着学术能力,即便是作为研究生学术能力标志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也是舞弊横行,抄袭成风,所谓体现学术能力无疑是一句空谈。这一点其实是致命的,当学位并不对应学术能力,而只是一种履历资格,去找工作,进入国家机关所需要的,那么,对于导师来说,闭着眼睛招收几名复试的学生,都不会对自己的名誉和学术地位造成实质的损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赋予导师自主招生权力无疑是不合时宜的。

还有一个隐性的冲突可能让人甚少注意,就是对于所谓人才的判定,在学院和导师之间,存在一个差异,之于大学教育行政化的现实,大学事实上具备一定意识形态功能,他们对人才的选定也必须符合某些政治正确的要求,譬如邓玉娇可能就是不符合的,这对于追求学术独立性,自主性的教授来说,是一个问题,,是对导师自主招生权力的体制性压迫。

一方面,因为学术和能力的脱钩,导致导师的权力滥用成为可能,这是边界过宽;另一方面,却因为教育行政化,以及教育部分附庸意识形态的现状,对于真正想行驶自主招生权力的导师,又实实在在构成了压制,这是边界过窄。这种导师自主招生权力边界的悖论,也昭示着此项制度注定只能在夹缝中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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