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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的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06-12-2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校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邮编:110001

电话:024-23263798

网址:www.cmu.edu.cn

一般规定:

1.录取时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考生所报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分配。

2.中外合办护理学专业学生第三学年国内学习结束时参加英语“雅思”(IELTS)考试,水平达到出国要求者即可前往英国相关合作学校继续学习一年。毕业时达到人才培养要求者,由中国医科大学和英国相关合作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英语水平未达到出国要求者,继续在本校学习和毕业实习各一年。毕业时达到人才培养要求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毕业证书及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专业要求:七年制临床医学(含日语班、儿科班)专业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在学生入学后均复试英语,不合格者转入五年制相关专业学习。

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肝功能不正常者不以报考临床相关专业学习。法医学专业为今后就业考虑,男生身高低于1.70m,女生身高低于1.60m,不宜报本专业。

男女比例:法医学专业招收以男生为主,女生录取只招填报此专业志愿的考生,不录取服从志愿考生;中外合办护理学专业只招女生;高职医学美容专业只招女生,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只招男生。

外语语种:所有本科、高职专科各专业只招收理工类英语语种考生。

分数级差:录取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学校志愿考生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分配专业的分数级差为20分。校内各专业间无分数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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