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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外国语学院的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06-12-2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校址:大连市中山区延安路94号

邮编:116002

电话:0411-82801178

网址:www.dlufl.edu.cn

一般规定

1.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的招生政策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和安排专业。

2.投档比例为各省(市、区)招生计划数的120%。

3.艺术类录取办法: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公式为:综合分=文化课分×40%+专业分。

身体条件

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外事、外贸和旅游等工作的要求以及外语学习的特点,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

单科成绩

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一定的分数线(录取前根据考生成绩划定),除艺术类专业外,其他专业考生均要求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

外语语种

俄语(语言文化)专业招收俄语和英语考生,日语专业招收日语(辽宁省40名)和英语考生,其他专业均招收英语考生。

优惠政策

对于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在录取时,以实际考取分数为准,加分或降分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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