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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的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06-12-2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校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

邮编:710064

电话:029-82334104

网址:www.chd.edu.cn

一般规定

1.调档分数线及调档比例:以各省重点批次划线为准,调档比例为1∶12。

2.艺术类考生调档要求:在专业课和文化课均为合格的基础上,以专业课成绩的50%加上文化课的50%折成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队。艺术(文)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

专业要求

建筑学、城市规划两专业的考生要交两张徒手画(一张素描、一张水彩),经毕业学校盖章存入学生档案。凡被录取到以上两专业的新生,入学后均要进行美术复试,复试不合格者,调整到其他专业;英语、口语专业口试按各省级招办要求进行;社会体育专业专业课考试按当地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身体条件

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国防生按部队院校招生标准执行。

男女比例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公路隧道与岩土工程方向、国防生专业不招女生。其他专业无。

单科成绩

所有科类(含艺术类)单科成绩不得低于50分。

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只招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他专业无。

分数级差

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级差要求:无。学校志愿投档级差:无。进档考生专业分配办法:以考生高考成绩按所报专业并结合考生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到低分配专业,进档后专业分配院校志愿级差为30分。

优惠政策

加分考生处理办法:按加分以后的成绩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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