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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大学的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06-12-2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校址:西安市太白路229号

邮编:710069

电话:029-88302211

网址:www.nwu.edu.cn

一般规定

1.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艺术类学生的录取: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合成后择优录取;艺术设计、动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将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按(专业课成绩*70%+文化课成绩*30%)合成后择优录取;艺术文科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文化课总分;艺术理科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文化课总分;文化课成绩无单科限制。

身体条件

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男女比例

不限(国防生除外)。

分数级差

实行按志愿录取,在一本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西北大学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专业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级差为2~5分。

优惠政策

符合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加分条件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及参与专业选择。

收费标准

学费:文史类3850元/年;理工类、外语类4950元/年;艺术类9900元/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4950元/年,三、四年级按成本收费。住宿费65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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