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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体育学院的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06-12-2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校址:天津市东丽区张贵庄先锋路

邮编:300300

电话:022-23015120

网址:www.tjipe.edu.cn

一般规定:

1.非体育类专业录取按总分优先的原则,在调档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考生所报志愿均未被录取,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剂到其他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体育类专业:天津市考生按体育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相加的总成绩排序,根据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是在投档范围内按体育术科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

身体条件: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另外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身体状况有以下情形者不予录取:男、女身高分别低于1.70m和1.60m;五官不端正,面部畸形;四肢不健全或有生理缺陷;口吃、声音嘶哑等声带病变或口腔有生理缺陷妨碍发音、吐字不清。

外语语种: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优惠政策: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以实考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和政策加分的考生;为保证学校的发展,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质量,保证学校秩序的稳定,凡对本校长远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经我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在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给予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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