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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的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06-12-2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校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邮编:300222

电话:022-28171399

网址:www.tjufe.edu.cn

一般规定

1.专业录取按总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在严格执行录取标准,遵守一定录取程序的前提下,对第一志愿报考天津财经学院的各类特长生,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特长生必须经过学院面试考核。

优惠政策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英语、数学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和政策加分考生;凡有考生的直系亲属在国家发展建设、国家重大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贡献、获得国家级奖励表彰的,经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分数录取该考生。

身体条件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语种要求

天津财经学院各招生专业均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课程,因此只录取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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