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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 2014-10-28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天津市2014年成人高考招生工作规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4 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0 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

1.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独立设置的函 授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分为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 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三种。

2.未经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批准设置的成人高校函授站,我市不予安排招生。市招生委员会高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招办)将教育部下达的成 人高校在津招生目录进行核对汇总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未经市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一律不安排在津招生。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期间的计划管理, 采用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实行网上计划调整。各招生学校不得随意取消、变更招生计划。

3.招生学校应按照教育部学生司的要求,按隶属关系将招生计划和生源计划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汇总,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正式纳入国家成人高等教育事业计划后方可招生。

未经教育部批准在我市招生的学校不得在我市安排招生计划。自行招生的,国家不承认其颁发的学历文凭。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③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④天津市户籍人员报考时须持有二代居民身份证。非天津市户籍人员报考须持有天津市居住证等相关证件。

⑤报考高起本和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⑥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2.报名组织

成人高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两部分缺一不可。未进行网上报名的,现场不可补报,未进行现场确认的,其网上报名无效。考生的报名工作由区县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招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县招办根据本区县情况合理设置报名点。

考生报名按照专业考试科类报考。报考高起本的考生可按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4 个考试类别报名;报考高起专的考生可按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体育(文)、体育(理)

6 个考试类别报名;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可按文史中医类、艺术类、理工类、经济管理类、法学类、教育学类、农学类、医学类8 个考试类别报名。

3.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9 月9 日9 月14 日;

现场确认时间为9 月12 日9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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