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开、公正、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受纪检监察部门、资讯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英文译名:HenanUniversityofAnimalHusbandryandEconomy,简写为HUAHE)为省属普通高等本科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于2013年由原郑州牧业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
第五条学校座落于九州之中、中华腹地的河南省省会郑州,濒临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三万余人,拥有农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设有动物医学、畜牧工程、食品工程、会计、营销、工商管理等27个教学系、3个教学部、1个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1个继续教育学院和1个国际教育学院,建设有85个专业和专业方向,其中畜牧、兽医专业为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食品加工技术、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和物流管理等13个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
第六条国标代码:10469,河南省招生代码:6045、6047(中外合作办学)、6048(软件类专业)。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九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十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办学地点:郑东新区龙子湖内环路与明理路交汇处(龙子湖校区);郑州市惠济区英才街2号(英才校区);郑州市金水区北林路16号(北林校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河南牧业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招生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根据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招生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后的招生计划由我校通过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