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_高校招生简章_高考报考-查字典高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鲁迅美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13-05-20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鲁迅美术学院

办学地点:书法学、中国画、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含版画、水彩、油画专业方向)、雕塑、摄影、环境设计(含环境艺术设计、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方向)产品设计(含工业设计、染织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专业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在沈阳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十九号,邮编:110004;

视觉传达设计(含平面设计、多媒体艺术设计、展示设计、装饰艺术设计和陶瓷艺术设计专业方向)、动画(含影视动画设计、游戏动画设计、交互媒体动画设计以及动漫创意产品设计专业方向)、中日合作办学的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服装设计、服装制板)在大连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邮编:116650。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雕塑专业学制为五年,学习年限最长为八年;其它专业学制为四年,学习年限最长为七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6.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2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3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7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4372万元,图书5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男女:不限。

三、专业设置说明

鲁迅美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2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鲁迅美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鲁迅美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