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2013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我校2013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邵阳学院
学校代码:10547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
学校简介:
邵阳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省属多科性本科院校。学校位于湘西南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邵阳市,交通便利,景色秀丽;学校现有李子园、七里坪、江北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703亩;校舍面积48.06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原值8465.3万元;馆藏图书162余万册。学校现有14个院系,有食品工程、机械工程2个硕士点。有53个本科专业,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共17727人,面向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四条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邵阳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由邵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我校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我校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七条凡符合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我校。
第八条我校2013年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4582人。
第九条在湖南省按本科二批招生批次录取,在其他省(市、自治区)按当地省级招生办(考试机构,下同)规定的招生批次录取。
第十条如出现某一省(市、自治区)生源良好而另一个省(市、自治区)生源不足的情况时,我校将对分省计划作出调整,将生源不足的省(市、自治区)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自治区)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