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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华东政法大学保送生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09-10-13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鼓励和引导部分学习成绩优良、相关学科成绩突出的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招收保送生工作的有关规定,2009年我校将通过文化测试和面试的方式选拔、录取2009年的保送生,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有关保送生资格要求的2009年应届高中毕业生;体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二、招生专业

(1)除法学(国际经济法合作办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均可报考,招生专业目录请登录我校招生www.hzgate.net查询。其中,外国语学校的保送生只能选报我校英语或者日语专业。

(2)考生报考专业时请注意招生科类、身体条件等特殊要求。

三、报名及审核

1、报名办法

(1)考生请于2008年12月23日前登陆我校招生网(www.hzgate.net)【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完成网上注册后请下载并填写《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保送生推荐表》;

(2)考生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

(3)将填写完整的《华东政法大学2009年保送生推荐表》、体检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证明保送资格的获奖证书等)及2张一寸照片(与推荐表同一底版),于2008年12月23日前以特快专递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所有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底稿)。

2、审核

我校将于2008年12月31日前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综合测试。

四、水平测试

水平测试分笔试(60%)和面试(40%)。

笔试内容为综合(语文、数学、外语,共150分)。

面试由学校成立保送生面试小组对报考我校的保送生进行面试。

测试时间:2009年1月17日。

有关测试的其他具体事项将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初审合格的考生,并在我校招生网予以公布。

五、录取规则

1、预录取:考生经我校进行水平测试后,按照水平测试的成绩,根据我校保送生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预录取。若无其他限制,我校原则上按照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予以录取。

2、公示:预录取的考生名单在考生所在中学和我校网站进行公示。

3、录取:公示期间无异议,且进入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网站保送生资格公示名单的考生,我校将按规定报送考生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办理审批录取手续。

六、监督机制

1、保送生申请者应遵守诚信原则,所有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有关学生的录取资格,并向有关教育部门报告。

2、校招生办公室在校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重大事项需报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同意,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进行监督并接受社会举报。

监督电话:021-67790299;

邮箱:jiwei@ecupl.edu.cn。

五、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松江大学园区龙源路555号明志楼A210,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620

联系电话:021-67790220

电子邮箱:zsb@ecupl.edu.cn

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www.hzgate.net

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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