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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术学院2012年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2-02-07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新疆艺术学院位于享有歌舞之乡和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是西北地区唯一的综合艺术院校,也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学院设有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影视戏剧系、文化事业管理5个系,还有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预科部、公共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5个教学单位,在校学生4500余人。普通本科共有19个专业(37个方向),普通专科2个专业。学院现有60多个教学实习实践基地,设有新疆民间美术研究所、新疆民族音乐研究中心、西域佛教文化艺术研究所、民族乐团、青年交响乐团、合唱团、新艺歌舞团等科研机构和演出单位。

多年来,学院的教学与艺术实践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5项一等奖;在第二届、第三届中国影视与时尚造型艺术精英大赛中一举获得金蝴蝶金、银、铜奖;在桃李杯、CCTV舞蹈大赛、全国舞蹈大赛、荷花奖等全国舞蹈赛事中获得30余项大奖;在第二届、第三届全国民族器乐演奏比赛中获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艺术院校奖金、银奖;2007年荣获首届中国原生态民歌大赛院校组金奖等。获得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新疆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连续四年荣获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和全国学联授予的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自1958年建院以来,累计培养各类艺术人才近万名,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学院始终遵循艺术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律,确立了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狠抓人才培养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繁荣文化艺术事业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从2012年起,我院继续与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联合招收培养本科生。

一、培养目标及招生范围

面向全国招生。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艺术创作、理论研究、表演、教学等专业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2、报考普通本、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应为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同等学力。

3、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男生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生要求160厘米以上。

(二)报名材料

1、报考普通本、专科的考生应持有所在省级招办颁发的2012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测试准考证及复印件(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等信息)前来报考。

2、考生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如兼报其它专业需再增加三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三)考试

报考我院的各类考生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后,报考普通本、专科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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