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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1-01-25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与办法

符合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校正视力在5.0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报考者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参加考试。报考时须持:

1.身份证、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同底彩色一寸证件照四张。

二、招生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45人

广播电视编导:60人

三、报名考试

报名、考试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专业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初试内容

复试内容

播音与主持艺术

2月28日

3月1日

初试:

3月2日

复试:

公布复试名单时通知

朗读指定

稿件

①即兴评述(当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讲稿,评述限3分钟以内);

②朗读自备文学作品(限2分钟以内);

③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本知识;影视作品评析(写作)。

广播电视编导

3月4日~5日

笔试:

3月6日

面试:

3月7日~8日

面试:编讲故事、综合素质考察。笔试:文学、文化、文艺基本知识;影视作品评析(写作)。

注: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初试结束后,学校公布复试考生名单,考生办理复试手续后进行复试。

四、文化课考试: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或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与体检: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

六、录取: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章程中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

七、咨询方式:

电话:029-85310330 传真:029-85310188

网址:www.snnu.edu.cn E-mail:jwzb@snnu.edu.cn

八、重要提示:考生必须符合户口所在地省招办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报考和录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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