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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10年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0-01-21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下设美术教育、绘画、艺术设计、美术史论四个系,开设美术教育、中国画、油画、平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新媒体设计、艺术市场等七个专业方向,并设有现代艺术研究所、中国工笔画研究所、现代水墨画研究所、亚洲美术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和汉藏佛教美术研究所五个科研机构。现有正教授13名、副教授19名,其中博导4名,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达 80% 以上。我院现设有美术史论、美术教育理论研究、中国画创作与教学研究、油画古典技法材料与创作技法研究方向的博士学位授权点,设中国画创作与教学研究、油画创作与教学研究、艺术设计、美术史论和美术教育理论方向的硕士学位授权点。美术学可依托项目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另外,还招收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历班、研究生课程班以及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等专业硕士。美术学院现有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全日制本科生等各种层次学生 800 余人,各类毕业生大都在美术院校、文化科研院所、资讯出版、中等美术教育及各种传媒广告单位就职,为国家和首都北京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美术学院师资队伍雄厚,老一辈著名美术教育家、书画家卫天霖、李瑞年、康殷、戴林、刘福芳、董福章、戴克鉴、黄今声、杜希贤、贾克德、冯怀荣、杨景芝、舒春光、常锐伦、李福顺等都是美术学院的前辈。近几年引进和培养了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的知名画家、教授,如尚扬、孙志钧、刘孔喜、董重恂、刘进安、尹少淳、段正渠、李中扬、谢继胜、韦红燕、韩振刚、汪港清、王珂等。美术学院倡导多元化的学术思想,艺术风格丰富多样,呈现出勃勃生机,从师资结构和艺术思想上形成了自己的优势。此外,学院还聘请了多位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和客座教授,与国外一些院校有着密切的合作与交流。

美术学院作为首都师范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单位,近年来发展迅速。2001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2008年被评为北京市美术教育实验示范中心。美术学被评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美术学专业在20032006年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本科专业排名中,在全国203所开设该专业的大学中排名第一。

随着美术学院的不断发展,办学条件也在不断完善,目前除教学画室外,还设有美术展览馆、新媒体艺术工作室、摄影艺术实验室、电脑美术工作室、绘画技法与材料研究实验室、材料与工艺实验室(金属、木工、雕塑、漆艺)、版画工作室、陶艺工作室、藏画室、微格教学教室等,为学生的学习和教学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一、美术学院2010年本科招生计划

注:1.2010年,北京计划招生40人,其余各省市招生计划数根据本省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情况编制分省计划。

2.以上各专业(及方向)2010年均按照美术类进行宽口径录取。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专业志愿一栏只填写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

3.各个专业方向可以同时兼报。

二、报名办法

1.考生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要求及自身情况,可选择一个考点报名,各考点均不接受函报。

2.凡是选择北京考点参加专业加试的考生,请于2010年01月15日02月15日期间,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网站(www.cnu.edu.cn),点击招生工作,进入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2010年2月20、21日按照网上报名分配的时间,到首都师范大学图书馆(校本部)进行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

3.报名时(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证明上务必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板1寸相片2张。

4.报名表中姓名一栏,应与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上的姓名一致。

5.报名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者,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6.报名时交纳考试费:一试100元、二试80元。

7.港、澳、台地区及华侨考生的文化考试请咨询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方法与大陆考生相同。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三、考试内容

一试:素描(3小时,100分)

二试:色彩(3小时,100分)、速写(两张30分钟, 30分)

四、报考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无口吃、色盲、色弱均可报名。

五、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以准考证为准)

注 ①选择北京考点的考生,可在2月23、24日任选一天考试。

②考生到各考点参加考试,画具自备(在不影响其他考生的情况下可用画架)。

六、录取规则

1.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2.我校美术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并且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

3.根据教育部2010年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按比例划定合格考生,在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划定之后,根据考生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情况编制京外分省计划。

4.我校美术学院各专业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录取。文理兼收,同等对待,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5.我校美术学院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专业志愿一栏只填写艺术类。考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

6.录取时,学校对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及政审、体检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查,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7.美术类各专业均采取以下方法录取:

①一试考试科目素描必须及格;

②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按满分750分折合后再计算)占40%,文化课考试成绩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③外语成绩作为参考,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8.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它说明

1.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10年4月12日以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发布。考生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结果。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2.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3.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八、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48

网址:http://www.cnu.edu.cn,点击招生工作,进入本科招生网

联系电话:68902995/68902993(招生办公室)、68902365(美术学院)

乘车路线:乘坐27、323、374、392、394、437、489、653、693、701、704、809、817、836、836快、849、944、944支、967、968、运通103、运通108、运通201,特8路等公交车至花园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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