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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师范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12-07-04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喀什师范学院是一所多民族、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师范院校。1962年建校,2003年6月,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

学院现设有数学系、人文系、法政系、物理系、化学与环境科学系、生物与地理科学系、信息工程技术系、体育系、艺术系、教育系、中国语言系、外国语言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成人教育学院、网络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教学单位。有29个本科专业、36个专科专业,涵盖教、文、史、理、法、工等六个学科门类。其中,师范类专业23个,非师范类专业6个。现有中国语言文学一个国家一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等11个硕士二级学科。

学院现有教职工971人,其中,专任教师70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12人,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成人学生15000余名,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7390万元,图书馆藏书98余万册,可满足目前各专业教学的需求。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建校50年来,学院坚持为少数民族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新疆的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同志在我院检查工作时曾指出:喀什师范学院在新疆特别是南疆的民族教育和基础教育及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具有不可替代性。

二、学院名称、办学性质及校址

1.学院全称:喀什师范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0763

2.学院地址:喀什市学院路029号邮编:844008

3.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普通本专科。学院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5.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学制为四年,专科三年。

6.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给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位证书,发证学校为喀什师范学院。

三、招生数量、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1.喀什师范学院面向全疆及部分内地省区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2.招生数量及类别

2012年计划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2710名,其中本科2230名,专科480名。

喀什师范学院从2010年开始招收免费师范生,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执行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师范生免费教育改革工作的通知》以及自治区相关文件执行。

2012年我院专升本计划为65名,具体录取事宜参照关于印发《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专科生直升本科选拔及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教高【2012】9号)执行、《喀什师范学院2012年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3.报名条件

凡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报名工作规定》中的有关条件者均可报名。我院计划在内地招生省区的考生,须符合相关省区的高考报名工作规范中的要求。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类招生计划。

4.身体要求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舞蹈表演专业男生建议不低于1.70米,女生建议不低于1.60米)其他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执行。

四、专业考试

1.艺术类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区内考生须提前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提前参加自治区招办组织的美术类统一考试并获取合格证),并取得喀什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区外考生须参加本省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取得统考合格证(或同等院校的校考合格证)。

2.体育类

报考体育教育和社会体育专业的考生须提前参加自治区及相关省区招办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测试,并取得体育类专业测试合格证方可报考我院体育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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