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10年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招生简章_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_艺术特长生-查字典高考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西安美术学院2010年音乐学(师范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09-12-30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一、招生专业、办学层次、学制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国际代码

层次

学制

类别

全国招生计划

收费标准(元/年)

音乐学(师范类)

050401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收

100

13000

二、报考条件:

1、各省考生可根据各自省、市、自治区要求,如有音乐类专业课全省统考的省份,参加我院专业课考试时必须交验省统考合格证及2010年艺术类专业报考

证。

2、报考音乐学专业要求五官端正,且无听觉、发音器官疾病,并具备声乐、器乐等特长。

三、报名方法:

1、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所在省市音乐类统考合格证及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正面同一底片的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3、考生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美术学院音乐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四、考试办法:

1、专业考试:

(1)考点安排:

考 点

报名时间(2010年) 考试时间(2010年)

地 址

咨询电话

西安美术学院 3月9日11日 3月13日14日 陕西省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029-88222342、88247882

(2)、考试内容:

a、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b、演奏钢琴(或器乐)练习曲或乐曲作品一首。

c、舞蹈:表演一分半钟左右的成品舞(风格不限)。

d、视唱练耳。

其中:a、b、c作为主项,任选一项。d为必考科目。

四项考试科目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演唱、演奏、舞蹈90分,视唱练耳10分。除主项外,其中两项任选一项作为专业特长的另加5分。

注: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音乐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音乐专业考试。考生考试文具自备,考场免费提供钢琴伴奏,也可自带伴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2、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统考。凡接到我院签发的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文化统考报名手续,政审体检有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五、录取办法: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

报考我院音乐类文科的考生在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成绩统一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入学事项及待遇:(按照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

七、其他事项:(按照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

西安美术学院临潼校区地址:西安市临潼区秦陵南路53号(考生由西安火车站东广场乘306路公交车或西临高速中巴车到临潼东关站下车向东200米即到)邮编:710065

招生办公室电话:029-88247882、88222342、88221716(传真)

临潼校区电话:029-83816771、83816776

西安美术学院2010年本专科招生简章

2010艺考相关信息滚动更新:最新动态备考指南最新简章进入专题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