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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09-06-06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校名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国编代码:13032)

第二条:学校地址:长沙市河西麓山南路153号

第三条: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招生人数:详见各省《招生与考试》招生计划专辑

第六条:招生主要对象: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职高对口升学考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学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艺术类各专业招生专业成绩认可各省专业联考成绩,无其他限制。

第七条:男女比例要求:服装表演专业限招5名男生,无其他男女比例要求。

第八条:外语语种要求: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无其他加试要求。

第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

第十条:录取规则:执行各省考试院相关录取规则,无单科成绩和加试要求。

第十一条:收费标准:学校遵循属地原则,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2009年收费标准参照2008年标准执行,如有调整,以重新核定后公布的为准〕。

第十二条:学生各科成绩合格即可获得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颁发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学生通过考核可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

第十三条:奖助学措施:除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外,学院还设有田汉、一代奖学金,同时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岗位。

第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可以同时就读我校组织的各类短线自考本科,成绩合格,毕业时可获得国家承认的本、专科学历。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办通讯地址:长沙市河西麓山南路153号;邮编:410012;联系电话:07318838967;传真:07318631891;网址:www.arthn.com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2009年各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层次

专业

学费标准(元/年)

学制

专科

音乐表演(声、器乐)

7500

3年

专科

计算机音乐制作

3年

专科

舞蹈表演(含舞蹈编导和体育舞蹈方向)

2年

专科

影视表演

3年

专科

服装表演

2年

专科

播音主持

3年

专科

表演艺术(民族通俗声乐方向)

2年

专科

影视动画

3年

专科

编导(广播电视方向)

3年

专科

表演艺术(音乐剧方向)

2年

专科

编导(戏剧方向)

3年

专科

电视节目制作

3年

专科

摄影摄像技术

3年

专科

舞台艺术设计

7000

3年

专科

人物形象设计(化妆与服装)

3年

专科

环境艺术设计

3年

专科

广告设计与制作

3年

专科

产品造型设计

3年

专科

酒店管理

4000

2年

专科

导游

4000

2年

五年制大专

戏曲表演

5500

5年

五年制大专

音乐表演(声、器乐)

5年

五年制大专

舞蹈表演(含编导方向和通俗舞蹈方向)

5年

五年制大专

影视表演

5年

五年制大专

表演艺术(音乐剧表演方向)

5年

五年制大专

播音主持

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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