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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测试须知

发布时间: 2008-11-05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一、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09年1月10、11日全天分时间段、分种类进行各个项目的测试。我校将在2008年12月报名时通知考生具体测试时间。具体安排详见测试当日海报通知。

2.测试地点:首都师范大学本部学生活动中心

二、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各项考试门类分数实行百分制,按照考试内容进行分项评分。以下为考试内容及分数所占比例:

1.器乐:独奏作品占40%,视奏占40%,视唱练耳占10%,面试占10%。

2.话剧:小品表演、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即兴表演占40%,面试占10%。

3.主持:朗诵及基本功考察占50%,场景设计占40%,面试占10%。

4.舞蹈:独舞及基本功考察占50%,形体与模仿占40%,面试占10%。

注:我校提供打击乐、弦贝司和音响,服装、乐器和伴奏自备。

三、测试结果

测试成绩分为A、B、C三个级别,A为最高级,依次递减。等级证书请考生查询成绩时同时打印。在测试项目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我校将根据学校艺术团对不同项目艺术特长生的需求情况、以及本人在校文化课成绩综合考虑,择优认定部分具有文艺特长且品学兼优的学生为校艺术特长生,双方于2009年1月中下旬签订认定协议。

四、其它

1.考试当天考生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自带服装、乐器、伴奏、道具等演出设备。(我校只提供弦贝司、打击乐器、钢琴、音响)

2.管乐、弦乐、打击乐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

3.考试顺序听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考场内只准考生进入。

4.测试当天,由我校招生办、团委联合举办特长生招生咨询会。

5.来校路线:我校位于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途经我校的公共汽车有300、323、374、332支、704、27、701、709、833、733、748、特8、运通201等,花园村站下车即到。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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