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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察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12-07-02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一、学院全称

福建警察学院(国家代码:11495)

二、办学性质

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具有高等学历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三、办学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

四、学院概况

福建警察学院是福建省唯一一所担负着培养公安高等应用型警务人才、法学人才和在职民警培训任务的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49年8月的福建省警务干部学校,1950年更名为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1984年10月在福建省公安干部学校的基础上创办福建公安专科学校。2007年5月15日,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升格为本科层次的福建警察学院。经过63年的建设和积淀,特别是近几年注重内涵建设,坚持特色发展,学院现已成为在国内同类院校中特色鲜明、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安本科院校。学院先后被中国国家禁毒委员会、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确定为中国东南部打击苯丙胺类毒品制贩活动(G75)项目培训中心,与联合国合作开展对我国和东南亚国家禁毒执法人员的培训;被公安部确定为公安部警务实战训练基地,承担对全国警务实战指挥员和教官的培训任务;被福建省公安厅确定为福建省公安民警心理训练基地和福建省国内安全保卫训练基地;被福建省司法厅确定为福建省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基地等。

学院师资力量较雄厚,现有专任教师211人(正高职称21人、副高职称101人),已建成一支结构较为合理,能适应公安高等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学院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公安系统模范教师、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公安部优秀教官和福建省优秀教师、福建省杰出人民教师、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福建省青年优秀法学人才35人。学院校园环境优雅,基础设施齐全,教学手段先进,实验设施完善,建筑别具风格,被省人大、福州市人民政府授予花园式学校称号。学院拥有标准田径运动场、战术训练场、汽车驾驶训练场、心理行为训练场、警体馆、射击馆、游泳池等场馆;拥有独立的图书馆,建筑面积9200平方米,馆藏纸质图书62.7万册,凸显港台、福建、公安特色,并与国家数字图书馆联网;拥有8个基础实验室和数字化侦查、物证分析、DNA检测、痕迹检验、文件检验、法医、审讯(测谎)、指纹自动检索、言语声学、网络犯罪监察与防控、警察自动化指挥等27个专业实验室;建立了覆盖全省9个设区市的27个专业实习基地。

学院设有侦查系、治安系、刑事科学技术系、法律系、公安管理系、警察战术系、计算机与信息安全管理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基础课教学部、警察体育教学训练部、实验中心等11个教学机构;开设有治安学、侦查学、刑事科学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警务指挥与战术等5个公安类本科专业,法学、行政管理2个普通类本科专业以及公共事务管理、文秘、摄影摄像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4个专科专业。

学院近年来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开展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在各个项目建设上取得了可喜的成果,走在了全国公安院校的前列。学院2个教改项目分别获得第五届高等教育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第六届高等教育福建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被评为国家级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治安学、侦查学专业被评为省级本科特色专业建设点。学院迄今已建成4门国家精品课程、22门省(部)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人才模式培养创新实验区;治安学教学团队和侦查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教学团队;警察技术实验教学中心和网络安全与电子证据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院被福建省政府评为第十届和第十一届省级文明学校。还先后多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多次被教育部、省教育厅评为体育先进单位。学院散打队多年来在国际、国内各级比赛中获得100多枚金牌,并多次代表公安部前卫体协在国际比赛中取得好成绩。

目前学院全日制在校生3900余人,各类成人学历生660余人,每年培训在职民警3000多人(次)。开办学历教育以来,学院共为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培养全日制毕业生逾万人,受到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大部分毕业生现已成为基层公安机关的骨干力量,有相当部分已走上各级领导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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