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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信息工程学院2012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 2012-05-22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概况

一、学校全称:成都信息工程学院,英文译名:ChengDuUniversityofInformationTechnology。(原名成都气象学院)

二、学校地址:

航空港校区: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府路一段24号

龙泉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幸福路10号

三、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普通本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特色:以信息技术为主干学科,气象科技为特色学科,工、理、管、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

六、办学历史:1951年建校,原部委属高校,2000年划转四川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七、我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资讯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招生计划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给各省(市、自治区)的我校招生计划为准(详见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二章录取规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择优录取:

(一)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二)学生进校后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非英语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三)男女比例:国防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下达的计划执行,其他类别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体健康情况要求:国防生参加军检,其他类别考生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鉴于相关行业对从业者的身高、体貌要求,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请慎重考虑。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体检不合格者或体检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艺术设计专业只招收艺术类美术专业考生。文化、专业成绩合格的进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英语专业要求加试口语,英语成绩原则要求达到满分的70%。

(七)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一志愿录取未满,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各省(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八)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相关科目成绩、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对于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配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九)根据教育部规定,新生进校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章收费标准及其它:(2012年收费标准以四川省物价局文件为准)

理工类专业:4900元/生年;文管类专业:4400元/生年

艺术设计专业:10000元/生年

住宿费:1200元/生年(四人间)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8)85966857、85966378、85967605、85966177

传真:(028)85966857

学院网址:http://www.cuit.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jc.cuit.edu.cn

E-mail:zhaosheng@cuit.edu.cn

本章程由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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