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
【报名考试办法和时间】
一、报考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必备材料:报名号、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证明、近期一寸免冠同底正面照片两张。
三、报名办法:
体育类考生参加各省招办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具体报名办法由各省招办确定。
艺术类四川、重庆考生参加本省市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具体报名办法由各省市招办确定。其余招生省区的考生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具体报名办法如下:
1、考生取得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后,在我校设立的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凡所在省区设立了考点的考生请按我校规定时间到所在省区考点报名参加考试,所在省区未设立考点的考生到本校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2、同一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参加报名考试,否则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除本校考点外,其余考点不允许考生跨省区参加专业考试。
四、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地点和时间:
注:1、西藏、新疆、贵州及本校考点只组织音乐学、音乐表演、表演(舞蹈表演)、表演(影视表演)、舞蹈编导专业考试。
2、云南、青海、广西、甘肃、宁夏、陕西六省区的考生在本校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专业考试内容】
一、体育类
考生须参加各省招办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具体考试内容由各省招办确定。各省招办根据当年考试情况划定体育考试成绩合格线,只有达到合格线的体育类考生,才能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
二、艺术类
四川、重庆考生参加本省市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余招生省区如组织有艺术类专业统考,则考生除参加省招办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外,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具体考试内容如下:
1、艺术设计(平面设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①素描:200分;
②色彩:100分;
③速写: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2、绘画
①素描: 200分;
②色彩:,100分;
③速写: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3、动画
①素描: 200分;
②色彩: 100分;
③动画造型(动漫):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4、音乐学(师范类)
初试:(声乐、器乐只选一项)
①声乐:演唱中、外歌曲一首;
②器乐:钢琴、手风琴考生演奏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其它乐器考生演奏乐曲一首;
复试:
①声乐:考生演唱中、外歌曲一首,100分;
②器乐(钢琴、手风琴为主,其它乐器做参考):钢琴、手风琴考生演奏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其它乐器考生演奏乐曲一首,100分;
③视唱练耳:50分;
④音乐基础与乐理: 5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5、音乐表演
初试:
①声乐(含民族唱法和美声唱法)方向:演唱中、外歌曲一首;
②器乐(含钢琴、手风琴、二胡)方向:考生演奏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
复试:
声乐(含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方向:
①声乐:考生演唱中、外歌曲一首,200分;
②视唱练耳:50分;
③音乐基础与基本乐理:5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器乐(含钢琴、手风琴、胡琴、马头琴、唢呐、大提琴)方向:
①器乐:考生演奏练习曲一首;复调曲、中外乐曲或奏鸣曲中任选一首;200分;
②视唱练耳:50分;
③音乐基础与基本乐理:5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
6、表演(影视表演)
①语言(自我介绍;自备朗读材料片断),100分;
②声乐(自备歌曲一首,通俗、民歌、美声不限),100分;
③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不限,自由展示),100分;
④表演(命题表演),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7、表演(舞蹈表演)
①面试[A.目测外形 B.语言表达(自我介绍)C.节奏],100分;
②基本功测试(A.柔韧 B.旋转 C.弹跳),100分;
③艺术素质(A.摹仿B.即兴表演),100分;
④自备舞蹈片段或组合(风格不限,自备伴奏带),10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8、舞蹈编导
①面试及基本体形测试(A.脸形B.身高C.体重D.体形),50分;
②基本功测试(A.软开度与控制B.平衡与旋转C.弹跳与技巧),100分;
③模仿能力测试(模仿民舞或现代舞动作),50分;
④即兴创作(对指定的音乐片断进行即兴创作,2分钟),50分;
⑤剧目测试(自备舞蹈剧目或片断,3分钟),100分;
⑥舞蹈创作结构测试(文字部分的构思,对指定题目的文字创作阐述),50分。
专业成绩总分为400分。
三、艺术专业成绩查询方式
1、招生信息网:zsjy.swun.edu.cn zsjy.swun.cn
2、招生咨询热线:(028)68353993
【录取原则】
一、录取办法: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根据教育部《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如我校招生省区组织了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还必须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者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舞蹈表演(专科)专业,直接使用考生统考成绩进行录取。
二、其它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标准者或有舞弊行为者,在三个月内,由招生就业处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报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备案。三个月后,如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标准者或有舞弊行为者,由学生处按学籍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