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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部分普通高校招收优秀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3-31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鲁教招字[2007]2号

各市教育局,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推动我省普通高校体育运动的开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文件精神,2007年我省部分普通高校将继续招收部分优秀运动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学校、招收项目与计划

山东大学等28所驻鲁普通高校具备优秀运动员招收资格,具备资格的高校名单和招收项目见附件1。

招生学校可根据本校运动项目布局、招生计划、生源水平等因素,在招生项目范围内确定当年招生的具体项目。

各学校招收优秀运动员的数量,不超过本校当年本、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二、报名与测试

(一)报名条件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3名者;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阶段体育活动中发挥积极骨干作用者。

2.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办法

考生在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后,于4月10日持身份证、普通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运动员等级证书或中学出具的证明,办理优秀运动员报考手续,领取《山东省2007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报考证》(以下称《报考证》)。

考生所在中学组织考生填写《山东省2007年高水平(优秀)运动员专项测试推荐表》(以下称《推荐表》),中学负责人签字后,交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的交考生保存。

(三)统一测试

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和《推荐表》于4月17日到山东师范大学考点报到,缴纳报名、测试费,接受资格审查,领取测试号码。测试时间为4月18日至23日。

1.统测项目

我省统一测试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游泳、健美操8个项目。其中,田径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3000米、男5000米、女5000米竞走、男10000米竞走、女100米栏、男110米栏、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撑杆跳高、铅球(男7260克、女4000克)、标枪(男800克、女600克)、铁饼(男2000克、女1000克)19个项目。游泳包括100米自由泳、100米蛙泳、100米仰泳、100米蝶泳、200米混合泳、400米混合泳6个项目。

2.测试标准与办法

田径、游泳项目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执行;球类、武术、健美操项目按《山东省2007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项目、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3.统测合格标准

田径、游泳项目测试成绩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含)以上者,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健美操项目,由省测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参加测试的考生数量、考生水平及项目间平衡等因素确定合格名次。合格考生名单将在4月底通过山东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三、考核与审查

经测试合格的考生,要及时与招生学校联系并经过招生学校的专项考核。招生学校根据考生的专项成绩、发展潜力等因素,确定本校优秀运动员合格名单,收留其《报考证》原件。招生学校拟确定的意向考生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优秀运动员的招生计划数。

招生学校要按照《山东省2007年优秀运动员合格考生数据库结构》(见附件2)的要求,将确定的优秀运动员合格考生电子信息,连同合格考生的《报考证》原件,于5月15日前报送至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审查,凡没有达到测试有关项目合格名次的考生,不承认其优秀运动员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将通过本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负责解答考生的疑问。

经过全省统一专项测试达到合格名次的考生,可以兼报优秀运动员招生院校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院校。

四、考试与录取

具备优秀运动员合格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优秀运动员的录取时间分别在本科二批次和专科二批次录取时段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投档前在合格考生文化总成绩的基础上增加20分。加分后达到本(或专)科第二录取批次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分别向考生的推荐学校投档,由推荐学校按照考生的文化成绩录取到本科或专科(高职)层次。录取专业在办理录取手续时由学校确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

加分政策仅限于具有优秀运动员招生资格学校的优秀运动员合格考生的投档录取。

五、加强领导和管理

普通高校招收优秀运动员工作,政策性强,要求标准高。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按照要求,加强管理,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抓好落实。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事件要严肃处理。凡有违反招收政策规定的学校,将取消其优秀运动员招生资格;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被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点击附件1:山东省2007年具备优秀运动员招收资格的高校名单

点击附件2:山东省2007年优秀运动员统一测试项目名称及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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