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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艺术特长生政策调整2009年开始

发布时间: 2008-02-14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拟取消个人项目获奖认定

实施了20余年的艺术特长生政策将于明年进行调整。记者昨天从市教委体美处获悉,目前正酝酿艺术特长生政策改革,计划取消个人项目获奖认定,书法、绘画、篆刻等与组建艺术团无关的特长生项目也将考虑取消。

市教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年设立特长招生政策,是给积极组建学生文艺团队学校的优惠政策,同时也是为了引导更多的家长花时间和精力来培养学生的艺术素质和参加文艺团队活动。但目前,在各级升学招生中陆续出现了一些问题。由于现行的艺术特长生测试主要以个人为单位,导致不少学生以艺术特长生身份招收进学校后,却不愿意再参加学校艺术团的排练和演出,因为他们的升学目的已经达到;部分区县本来有很多学生学习和掌握了各种艺术技能,但区内学校没办成几个像样的艺术团,导致有艺术才能的学生都考到其他区的艺术特色学校。

“特长生政策调整已经成为必然。”该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将涉及学生个体表演项目,如独唱、独奏、独舞等。今后的方向是,要求具有艺术特长的学生都参加学校艺术团,并且只有参加团体活动获得成绩后才能被认定为具有艺术特长资格。在中考和高考的艺术特长资格审核中,学生需凭团体获奖证书才能有报考艺术测试的资格。此外,对于书法、绘画、篆刻、摄影、工艺美术等与支撑和组建艺术团无直接关系的其它艺术项目,将不再实行特长生政策。

艺术特长生政策调整将从2009年开始,具体标准和办法还需要征求各区县意见并报市教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才会在2009年升学工作中实行。同时,市教委还将会不断调整各种特长生的有关导向性政策,并尽可能提早告之社会。目前,本市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学生的总数约占全北京中小学生总数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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