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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为新高三学生上好社会实践第一课

发布时间: 2009-08-2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每年暑期,浦东高桥镇总要接待一批小客人育民中学新高三同学。镇教委和高桥老街各居委会根据需要、上好社会实践第一课,作为暑期活动的重头戏来抓。他们统一课程和教师、分散叉时授课实习,效果颇佳。

7月6日,南街居委暑期班为育民中学新高三(3)及社区的中小学生,组合安排了迎世博交通安全法制宣传课,特邀交警六大队朱警官给同学们进行交通安全法制教育。朱警官精心准备的讲课,以交通法制结合实情案例进行认真宣讲、仔细分析,并结合播放第n次穿越和女大学生之死等光碟,使同学们对交通法制、法规有了新的提升。懂得文明出行,交通安全要从我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关系到社会交通秩序的稳定。同学们感受到这堂课既生动又重要,小李同学讲:在提高交通安全法制法规观念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在我们日常生活行为中体现出与文明通行、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是青少年应该责无旁贷,不但要从自身做起,也要做好交通安全的志愿宣传者。曹志高上午8点半,新高三的同学在班主任老师带领下进入课堂,安静地聆听着社会实践为期五天,在潼港一村特地举办了开学典礼和青少年法制讲座。小区居委会党支部姚书记详细地讲解居委会的性质,组成,任务等。居委会虽不是一级政权组织和行政组织,它是有一套组织系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居民在居住地自己管理自己、自己教育自己、自己服务自己的大平台。女同学小鹏说:我对小区居委会有了大概的了解,能够更好地配合居委会把小区建设得更好,成为一个文明小区。

然后,吴朱哲律师给同学上了法制讲座,系统的介绍了我国的刑法和民事责任,清晰而详细的分别说明了年满14周岁、16周岁、18周岁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又列举了精神病人杀人不必承担法律责任,醉酒后伤人构成犯罪的情况。最后还留20分钟自由提问,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发问,都得到详尽的回答。班主任老师表示:社会实践受益匪浅,法制讲座生动的解决了学生的疑惑,弥补了法律知识的欠缺,有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此后,新高三同学将访问老干部、参加公益劳动、体验人民代表选举和跟班熟悉居委会日常工作等项目,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五天中初步接触了小社会。大家都说:这是课堂上学不到的,至少做作文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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