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宣传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政策,省教育厅决定,在新学年开学之际,向所有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及家长印发《致全省普通高中高一年级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要求各所高中将其张贴在学校宣传栏等醒目位置和高一年级所有教室内,使每名高一新生和家长都了解招生政策。
省教育厅明确规定:普通高中均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在一个设区市范围内,市直属普通高中如要跨县(市、区)招生,必须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且须限招生人数。普通高中必须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招政策录取新生。对于普通高中违规招收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将不予注册学籍。
普通高中均不得跨设区市招生;在一个设区市范围内,市直属普通高中如要跨县(市、区)招生,必须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且须限招生人数。普通高中必须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中招政策录取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