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我省新增了12所省级示范公办高中和25所市(州)级示范公办高中。省物价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这37所示范高中和已有的100多所示范高中一样,从今秋招生起,可执行相对应的招生和收费政策。按照新生新政策、老生老政策的原则,新增示范高校对在校老生的收费,则仍按原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