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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艺术类在广东校考专业及考试科目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3-07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艺术类招生考试工作规定,经研究,同意以下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见附件)组织校考,或在省艺术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校考成绩不适用其它院校及专业。请各有关院校严格按照我省《关于2013年省外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办普[2012]82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2]80号)文件要求,规范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秩序,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请各市招生办公室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本辖区内各中学,告知相关考生做好备考准备。

附件: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在粤招生校考专业一览表

广东省招生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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