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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1-01-26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长春大学是省属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九大学科门类。设有20个教学院部,46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4717人。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从事艺术设计、美术创作、音乐表演、教育教学和理论研究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范围:

美术专业:山东、湖南、江西、山西、河南、河北、陕西、福建、吉林(吉林省使用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音乐专业:山东、湖南、江西、山西、河北、吉林、内蒙古。

三、学制层次:

各专业学制均为四年,本科,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艺术设计、绘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招收演奏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大号、萨克斯、钢琴、唢呐、二胡、手风琴、扬琴考生。

音乐表演(流行音乐方向)招收吉他、贝斯、合成器、鼓、西洋管弦乐、民乐及流行演唱考生。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如本省有艺术类专业联考则必须参加专业联考且专业联考成绩达到本省合格线,方可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报名及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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