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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关于做好07年普通高招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7-01-04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各市(州)、东风场区、甘肃矿区、长庆局招生办公室:

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时间安排在元月份进行,现将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和借考报名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时间、地点和方式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考生户籍在我省并符合附件1的规定。

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方可报名。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学(含职高)应届毕业生之外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非随父母或抚养人工作调动,以升学为目的将户口迁入我省的外省籍考生。

3、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时间:2007年元月2日至元月10日。各市(州)招生办公室根据本地实际,可对报名工作进行具体安排(亦可对艺术类考生提前安排报名),但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报名地点:在考生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

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须持军官证)、学历证明、户籍证明(户口簿)等证件和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黑白照片五张(照片必须是光面薄型)。应届生由毕业学校持介绍信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集体报名;往届生和现役军人到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单独报名。

二、报名有关问题

1、考试科目设置: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仍采取国家命题的“3+X”科目考试和“三职生”本省命题的单独考试。即理工类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文史类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收“三职生”考语文、数学、英语、专业课综合,其中专业课综合由省教育厅职成处单独组织考试。

2、报考科类:普通高校招生报考科类分为理工类、文史类、体育(理/文)类、音乐(理/文)类、美术(理/文)类。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报其中一类。其中报考体育(理)、音乐(理)、美术(理)的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报考体育(文)、音乐(文)、美术(文)的考试科目与文史类相同。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报考体育(理/文)类、音乐(理/文)类、美术(理/文)类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兼报对应的理工类、文史类其他院校及专业。

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收“三职生”,全省单独命题考试,只允许普通中专、中技、职业高中毕业生报考。

3、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本省范围内跨地借读或补习的应、往届毕业生,一律回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办理高考报名手续,不得跨区报名或两地报名。

4、保送生(含著名优秀运动员免试入学的考生)、小语种、特殊教育(残障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运动训练及民族传统体育等考生,均须参加文化课报名,取得考生号,以便于录取和电子档案注册等工作。

5、报考体育(含高水平运动员)、艺术院校及专业考生的报名分文化课统考报名和专业课考试报名。

(1)文化课统考报名时间和地点:考生于元月2日至元月10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报名方式同文、理科报名方式。凡参加专业课考试的考生,必须到县(市、区)招办办理《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科类必须选择相应的音乐(文/理)、美术(文/理)、体育(文/理)。为便于审查资格、核查专业成绩和方便录取等,此类考生均不得选择文史类、理工类报名。

(2)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和地点:全省联考的体育、艺术(师范类)另行通知。单考单招的艺术专业及高水平运动员专业考试报名时间、地点按招生学校规定执行。考生在专业课考试报名时,必须持文化课统考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现役军人用军官证)和全省统一印制的《2007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

6、参加国家命题的“3+X”科目考试(含民族试卷)的考生,每生须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电子档案制作费30元;参加外语听力考试的考生,还须交纳外语听力考试费20元。参加本省单独命题考试的三职生,每生须交纳报名考试费60元,电子档案制作费30元。报名费(包括报名考试费、电子档案制作费和英语听力考试费),按原定分成比例和缴费办法,必须足额与报名库同时上缴方能确认报名完成,否则省级报名系统不予确认。

7、报名时考生填写的《2007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由各市(州)自行印制。

8、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要对计算机信息录入员进行培训,做好对信息的录入及自查自检工作,同时督促考生对自身信息的检查确认,确保报名信息的准确无误。对考生委托他人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而造成的信息错误,后果自负。

9、要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重点对户籍、民族成份等进行审查,防止弄虚作假,杜绝外省籍考生流入。

10、各市(州)招生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本地考生报名库的自查自检工作,杜绝本地考生重复报名的现象。

11、报名库上报时间

(1)元月20日前各市(州)招生办公室上报艺术、体育考生报名数据库。

(2)3月20日前各市(州)招生办公室上报所有考生报名数据库。

三、借考报名事宜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办理借考报名手续:

1、因公集体长期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的我省职工及其子女,回户口所在地报考确有困难的并要求外地借考的考生(借考考生在借考省份使用的试卷必须与我省使用的试卷一致),请务必在2006年12月底前由所在单位报我办批准后,再与工作地的省级招生办联系办理借考手续。借考考生的答卷及有关材料,由借考地招办于高考结束后(以邮戳为准)通过机要(绝密)邮寄我办,以便及时评卷。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195号(中山大厦)

接收人: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阚惠强

邮 编:730030

电 话:(0931)8440636、8440720

2、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我省要求借考的考生,按考生户口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办理。如考生户口所在省同意借考,由我省借考地的市(州)招办办理借考手续,并安排考试,按规定要求邮寄答卷。

四、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为了做好2007年的招生工作,各市(州)、县招委会要加强对报名工作的领导和报名资格的审查,通过资讯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制定报名的具体方案和细则。报名过程中,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认真审查考生资格,特别对持外省籍身份证的考生进行逐个核查,杜绝外省籍考生报考,严禁更改民族成份,确保我省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提高报名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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