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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职高专全面放开单独招生,考生可不参加高考

发布时间: 2016-01-27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广西扩大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数量 录取方式有变

记者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了解到,为适应我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需求,为广西中职学生提供更多求学深造的机会,2016年我区进一步扩大了部分普通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以下简称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规模,并改革了志愿填报和录取方式。

招生规模进一步扩大

近年来,我区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规模连年扩大,考生报名条件也不断放宽。2016年,该项目招生计划数在2015年2220人的基础上略有增加,达到2580人;招生院校由2015年的6所增加至8所,分别为广西师范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玉林师范学院、百色学院、梧州学院、钦州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报考资格由以前在本校总评成绩年级排名前10%的应届中职毕业生扩大至排名前30%,并且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者不限排名,报考玉林师范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园林专业者不限排名。

按照规定,除成绩方面的条件外,参加此次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属于我区中职学校初中毕业起点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二是就读中职学校专业所在大类应能够基本对应招生的本科专业;三是总评成绩排名方式和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由校长实名向试点本科院校推荐。符合我区外来人员异地高考报名政策的学生亦可报考。

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普通高考—政策文件、公告”栏目,查阅《关于做好2016年本科院校对口自主招收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了解8所本科高校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待2016年3月各校公布招生简章后,考生可登录招生院校网站查看各本科招生院校招收本科专业及对应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及报名办法、报考条件、选拔办法、成绩发布方式、录取原则和程序、排序方式和专业安排规则等内容。

院校测试后须网上填报志愿

据悉,所有有意向报考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在2016年3月15日前,前往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设立的普通高考报名站,报名参加我区普通高考;随后须于3月16日前向所在中职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考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每名考生限申报2所本科院校的各1个专业;各中职学校校长实名向试点本科院校推荐符合条件且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于3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寄送给相应本科院校;本科院校将于4月18日之前组织考生进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测试,并在4月22日前将各专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本校网站公布。

4月26日至28日,所有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凭本人高考报名时领取的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的“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实行顺序志愿填报方式,每名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限填报1个专业,不设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投档录取时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没有网上填报志愿的视为放弃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试点的资格。

录取后不得退档换录

5月4日至6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全部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进行二志愿投档录取。

按照规定,参加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考生最终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且录取后不能退档换录。部分考生可能同时报名参加了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单独招生或者普通高考统考招生,由于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在高职单独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及普通高考统考录取之前,如果考生被本科院校录取,不得退档换录到其他院校。因此,提醒考生在报考前慎重选择。没有被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且原来已经报考其他录取形式的考生,还可继续参加相应录取。考生即日起可向所在中职学校咨询本次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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