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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西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 2016-12-2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桂考院〔2016〕171号

  关于转发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2017年度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

  现将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2017年度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工作安排》(广选〔2016〕96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招飞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考生踊跃报考,并积极配合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771-5337976(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020-38809202(广州选拔中心)。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6年9月14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函)

  广选〔2016〕96号

  2017年度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工作安排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及空军2017年度招收和选拔飞行学员的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2017年度空军在广西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学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收对象及自荐条件

  (一)自然条件

  招收对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中学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男性,年龄不小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1997年8月31日-2000年8月31日)。

  (二)身体条件

  身高在164-185cm之间,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80%、不高于标准体重的130%,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裸眼视力C字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

  (三)心理素质基本条件

  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四)政治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普通中学高中文、理科毕业生,须具有所在学校的正式学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俄语),高考成绩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统招一本线。

  二、招收程序

  从2016年9月中旬开始,至2017年7中旬结束,主要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初选(2016年9月中旬至12月中旬)。主要包括宣传发动、报名推荐、初选检测、文化摸底。

  1.宣传发动(9月中下旬)。各地招考部门及高中学校,利用宣传栏、网站和广播,全面宣传2017年度空军招飞政策要求、标准条件,鼓励综合素质好、高考成绩预估接近一本线的学生报名参选。与此同时,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选派8名干部组成4个宣传小组到部分优质高中,入校进班与学生面对面宣传动员和答疑解惑。

  2.报名推荐(10月中下旬)。学生在宣传发动前后均可填写《2017年度空军招飞报名推荐表》(见 3.初选检测(10月下旬)

  (1)南宁、柳州、桂林、玉林、梧州、贵港、河池、百色、来宾等9个地市参加空军初选。空军在部分市州所属省级示范性高中设立初选检测站,检测眼科、外科、耳鼻喉科等项目,具体安排见 1.2017年度空军招飞报名推荐表(空军组织初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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