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生入学后,在享受所在高校普通统招生正常待遇的基础上,部队还将提供国家义务性国防奖学金,每生每年为4000-6000元。
国防生经所在院校培养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后,经考核符合军队接收地方大学生入伍条件的,由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接收到部队工作,办理入伍手续的同时任命为军队干部。享受与军队院校所培养的同等学历学员相同的待遇(补充到指挥岗位的定为中尉副连职;补充到技术岗位的定为少尉正排职,实习一年后定为中尉副连职)。
应届毕业本科国防生,经部队主管部门批准,并与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后,可以报考研究生,分配到部队工作的,在部队工作期间根据有关规定仍可报考研究生。
有志从戎的考生可与湖南省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为07314570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