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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的录取规则

发布时间: 2006-12-2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校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483号

邮编:510642

电话:020-85280082

网址:www.scau.edu.cn

一般规定

1.在我校投档分数线以上且有我校志愿的考生按省招办出档顺序进行录取。无报华南农业大学志愿者一律不予录取,所报专业已录满且无专业“服从”志愿者不予录取。

2.综合总分700分以上且属第一、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高分考生,按志愿的第一专业录取。

3.凡出档给我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学校志愿、专业志愿排序录取。即按出档先后,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录满,就安排第二专业录取,如此类推。

4.凡报考我校的艺术类考生,文化分分数线我校原则上执行各省划定的分数线。录取线上的艺术类考生按文化分、术科分权重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广东省外的艺术类考生,必须持有本校术科考试成绩,本校方能录取。

5.对体育尖子生、艺术特长生等,依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和本校有关规定执行。

专业要求

参照广东省名牌专业建设的条件,本校生物科学(人才基地班)、生物技术、交通运输(汽车运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金融学等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在本科全国重点分数线10分以上。

单科成绩

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最低控制线为530分(标准分计分)或60分(100分制计分)。

外语语种

各普通本科专业全部录取英语语语种考生。

优惠政策

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本校原则上执行各省招生办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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