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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06-12-21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为了提高我校艺术教育水平,活跃校园文化氛围,经北京市教委、北京教育考试院批准,2007年1月13、14日,我校将举行首都师范大学2007年北京市中学生艺术特长生测试工作。我校将对本市部分有文艺特长的高中毕业生进行遴选。选拔部分优秀学生进入我校学习。届时我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学生的基本功和表演水平进行考察。具体办法如下:

一、 招生对象:

参加2007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具有艺术特长的北京高中毕业生(文、理科不限)。

二、招生类别:

木 管

短笛、长笛、双簧管、单簧管(bE、bB、Alto、bE低音、bB低音)、大管、萨克斯(bE、bB、bE低音、bB低音)

铜 管

圆号、小号、短号、长号、次中音号、大号

打击乐

击乐

大鼓、小鼓、定音鼓、大镲、马林巴、木琴等

弦乐

贝司

戏剧

话剧、主持

舞蹈

民族、芭蕾、现代舞(街舞等流行舞蹈不包括其中)

三、 报名,测试方法:

1、请详细填写《首都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测试报名表》,此表可从下面下载。也可从所在中学教务处或艺术团索取,复印有效。

2、考生或考生家长持报名表(需加盖学校公章)于2006年12月16、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到首都师范大学团委(首都师范大学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办理手续。同时请携带一寸与报名表同底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清所在中学、特长、姓名以备制作准考证用)、报名费以及身份证、考生所获业余考级最高级证书及高中以来校级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种资材恕不奉还。联系人:刘炳全、赵秀华、栗睿,联系电话:68902640、68902641。

3、 请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于2007年1月13、14日到首都师范大学学生活动中心进行测试。(详见测试须知)

四、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我校将在两周内将成绩上网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号上网查询,登陆www.cnu.edu.cn--招生就业―本科招生网查询测试情况。

五、录取条件

1、根据我校学生艺术团发展的需要,结合“北京市艺术特长生测试”情况及考生在“首都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认证”的成绩,我校将根据艺术团发展需要对于取得“北京市艺术特长生测试二级以上、首都师范大学测试原则上为A级、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与其签订《首都师范大学2007年艺术特长生协议》,在高考录取时根据教育部和市考试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降分录取。

2、被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根据其高考成绩安排专业学习,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的各项活动,遵守《首都师范大学特长生学籍管理规定》及学生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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