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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下周报名 高二学生严禁参加

发布时间: 2009-08-2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广州市招办昨日公布2009年广州市高考报名办法,加强了对借考生、民族生、体育生、外省迁入生等的资格审查,严禁高二学生参加高考。

明年高考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广州市高考报名时间安排在今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进行。其中:预报名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月13日,确认报名信息时间为12月12日至12月15日17时30分截止。

凡属单考类考生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须在报名时同时选择考生科类及考试科目。

持有台湾地区签发的台湾有效身份证件和大陆签发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在广东省就读的台湾学生报考大陆普通高校,可参加国家港澳台侨考生联合招生报名,也可参加大陆的普通高校统一考试。高中阶段户口从省外迁入广东省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户籍管理,严格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的规定的,可以报考。

凡常住户口在省内其他地级市,持有广州市蓝印户口考生可按外市考生办理借考;凡常住户口在外省,持有2004年5月30日之前签发的广州市蓝印户口且具有广州市高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凭广州市蓝印户口、二代身份证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并提交开发商出具的未领到房产证的证明)报考。凡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况的考生,必须按规定回常住户口所在地报考。

市招办要求加强对外省户籍迁入广东省的考生资格审查,加强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资格审查,加强对三侨生、民族生照顾加分的资格审查。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加强对考生高中毕业学历的资格审查。严禁非高三级在校学生报考。

加强对外省迁入广东省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凡报名时考生身份证显示的户籍信息是外省的,如不能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身份证办理回执》,则不得在广州市办理报名手续,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凡凭《身份证办理回执》办理了报考手续的考生,报名点须明确告知考生,如在2月25日前不能出示户籍信息为广东省的身份证,则取消其报考资格。

考生必须按规定缴交考试费。各科文化课考试费标准为每科25元,英语口语考试费为25元。考生须在2008年12月15日前向报名点缴交文化科目考试费。体育术科、艺术术科考试费由相关考点按规定收取,采用银行汇款方式缴交(具体缴交办法另文规定)。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广州市高考、中考采集考生电子相片收费问题的批复》,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集体为5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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