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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学院内地本科生入学申请

发布时间: 2006-12-29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申请人必须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江苏、浙江、广东、福建、湖北、四川、山东、辽宁、湖南、广西、陕西、河南、海南等十七个省市户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并须通过本校的有关面试/考试。

申请人可循以下方式索取申请表格:

◆ 于本校网页下载申请表格;

◆ 致函本校香港特别行政区新界大埔露屏路十号香港教育学院行政大楼 A-G/F-09 室国际教育中心(请注明索取内地自费生申请表格)。

报名费

报名费为港币一百五十元或人民币一百六十五元。报名费一经缴交,概不退还。申请人可循以下途径缴费:

(i) 以中国银行港币汇票缴交,抬头为“香港教育学院”,受款城市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或

(ii) 直接将申请费存入或转账至香港东亚银行账户 015-195-25-00003-9 。请在收据或转账通知单上写上姓名及省市名。

汇票或收据正本须连同申请表递交至本校。申请人宜自行复印该汇票或收据以作保存。

申请办法

1. 申请人须将填妥之入学申请表,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以前,邮寄或递交至下列地点。

新界大埔露屏路十号

香港教育学院

行政大楼 A-G/F-09 室

国际教育中心

2. 申请人填妥入学申请表后,须连同下列文件一并递交:

(i) 所缴付申请费之银行汇票或收据正本;

(ii) 身份证或旅游证件复印本;

(iii) 在申请表内填写之学历或其它资历证明(切勿将任何文件正本邮寄至本校。邮递途中如有遗失,本校概不负责。);及

(iv) 推荐信(如有)。

3. 于注册入学时,申请人须提交在入学申请表所填写的学历及其它资历档正本,以供审核。

来港签证

本校将协助所有获得录取的内地生办理申请赴港通行证手续,并协助安排将申请送交香港入境处审批。详情将于办理入学手续时另行通知。

招生日程表

第一轮申请

截止报名* 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笔试及面试 二零零六年三月中旬

(于华南师范大学举行)

公布录取名单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暂定开学日期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八日

*本校即时处理入学申请,并尽快通知录取者。招生名额有限,请尽早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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