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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音乐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13-02-17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一、招生省份及计划

1. 招生省份

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山东、安徽、广东、山西、广西、海南、宁夏、青海、新疆

2. 招生专业及计划

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音乐专业招生简章2

二、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 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有音乐类基础课联考的省份,按照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须取得联考合格证。)

备注:

拟报考音乐表演专业(舞蹈方向)的考生,男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原则上不低于160cm。

2. 报考费用

音乐学(理论主项)初复试一次进行,报名费200元/人,其他专业:

初试150元/人,初试兼报一个专业加收150元;

复试200元/人,复试兼报一个专业加收150元。

3. 学费标准

非师范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具体以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师范专业享受国家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免学费,免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600元/月)。

4. 报考时间及地点

A 初试设七个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音乐专业招生简章3

备注:

在湖北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cc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须上传个人电子照片,考生于3月6-10日登录我校招生网打印准考证,凡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报考信息无效。在广东考点参加初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http://www.xhzsb.com/进行网上报名。

B 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音乐专业招生简章4

备注:广西、海南、宁夏、青海、新疆考生按照初试考点省份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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