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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辽宁高考体检

发布时间: 2015-08-11   来源:查字典高考网

从沈阳市招考办获悉,按照全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统一安排,沈阳市高考考生体检工作将于4月初开始,4月底结束。往届考生、同等学力考生须按报名所在的区、县(市)招考办(应届考生须按毕业学校)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院参加高考体检。考生在非指定的医疗机构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报名所在区、县(市)招考办统一打印的《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参加体检,按规定缴纳体检费用。

体检的主要程序包括:各县市区招生办制订体检日程安排---各报名点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医生按体检项目和工作操作规程对考生进行体检---主检医师做出总检结论---体检医院负责将体检表汇总后交考生所在报名点---各报名点对考生体检表进行复查,检查是否有漏填、漏检或体检结论不明确的,若发现问题可由报名点通过县市区招生办与体检医院(体检站)联系复查。

主要检查项目(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体检主要检查七个方面项目,它们是:眼科,包括视力、色觉、眼病;内科,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外科,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耳鼻喉科,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口腔科,包括唇腭、口吃等;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

2014年高考体检标准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为保证体检工作顺利实施,市及各区、县(市)成立了由教育、卫生、残联和招考等部门组成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领导小组。体检期间,为方便考生监督,市卫生局和市招考办分别设立了体检工作监督投诉电话:市卫生局23412371、市招考办96789-7。投诉信箱:zkts@syzs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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